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22年度会员单位申报国家水利行业工法推荐工作,请各申报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:
一、提交材料清单
1.水利行业工法申报表(见附件1)。申报单位可网上下载申报表,按要求填写后,由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2.工法文本内容。工法文本内容需按照《工法编写内容与文本要求》(见附件2)编写。
3.科技成果查新报告。查新日期需为2021年1月1日以后。
4.关键技术成果评价报告(见附件3)。工法的关键性技术需出具评价报告;若关键性技术已取得专利或获得科技成果奖励,应附加相应证书。
5.由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应用证明。
6.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经济效益证明。
7.反映工法操作要点的视频或照片(10张)。
8.企业可附加其工法对外进行技术转让的证明材料。
9. 申报单位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诚信承诺函(见附件4)。
二、提交材料时间
电子版材料请于7月26日下午6点前提交(电子邮箱:fjsslgcxh@163.com);纸质材料请于7月27日上午11点前提交,逾期不再受理。(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座26层2207室;收件人:杨扬; 联系电话:0591-87675170)